一个世纪三个阶段:从财务人员到超级CFO
来源: 网络 时间:2019-04-28 14:01:54 阅读: 次
发达国家普遍设置CFO
公司首席财务官(CHIEFFINANCIALOFFICER,简称CFO)现在已成为最热的财经名词之一。典型的CFO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拥有财务方面的最高决策权,是公司财务与会计领域的最后决策人。
伴随着首席执行官(CHIEFEXECUTIVEOFFICER,简称CEO)的出现,美国的上市公司开始设立CFO这一职位。一般CFO下设主计长(CONTROLLER)和财务长(TREASURER),主计长负责公司的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内部审计、税务会计等与会计程序相关的工作,财务长的主要职责则是现金管理、资本预算、财务计划、信贷分析、风险管理、退休金管理等。真正意义上的CFO身价相当昂贵,并非每个公司都能有实力负担;同时这个职位也具有相当的挑战性,并非每个财务管理人员都能胜任。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后,CFO职位在美国已广为人知,并逐步为欧洲和其他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所效仿。如新日本制铁就在1999年率先设立了CFO职位,一位董事在担任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后表示:“我对制定财务战略以及与投资者沟通负有完全责任。”
到了二十世纪末,CFO开始引人注目。1995年11月13号,《财富》杂志在一篇题为“超级CFO”的封面文章中指出:CFO这个新生群体的诞生是公司财务职位的革命。通过跨企业的统筹,这些CFO制定战略,领导关键性变革,并作为首席执行官(CEO)的真正伙伴参与公司决策行动。
在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并没有人去关注如何以法律或条例的形式提升财务负责人的职能和地位。相反的是,为约束CFO的行为,政府给了CFO越来越多的限制,并让他们承担越来越大的责任。如《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明确要求CEO和CFO对公司财务报告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最高可判监禁20年。
CFO不仅限于企业界,美国一些州府也引入CFO职位。如《新泽西法典》(LAWSOFNEWJERSEY)第110章对政府CFO职位进行了界定,并规定该州各级政府的CFO必须根据新泽西颁布的法规注册。